第58章 文举开科惊世俗,残士一策定乾坤(2 / 4)

字法一试,许多人已止步。有人走得太急,“界笔”一斜,被吏员按了按纸角:“字不直,心不直。”有人“民笔”写得花里胡哨,被焦万从旁一敲:“力不收。”也有人写“粥、券”写到一半,忽然停笔,抬头看了看斩台旁的黑旗,才把那一捺收住。

簿书一试,场内静得只见砂盘上的算珠“嗒嗒”与斗斛碰木的“笃笃”。那卷假账做得不俗:斗换升、升换斗,折耗暗藏,某家“保”挪到另一家,乡约盖指印压在遮盖处。多半士子翻了几页汗就出来了,却有一人把鼻尖往书页上一贴,像嗅一锅旧米的味道,三两下捋顺。吏员看他一眼,低声“好”。

渠算一试,砂盘上画出溪渠与闸位,问“春汛水至尺五,舟载三十石,可否兼行?”有人满面春风报“可”,被问“何以”,支支吾吾;另有人先摇头再点头,指着砂盘说:“闸位挪半尺,闸门收三分,舟行二级错时,渠不噪。”工械校的卫温站在旁边,嘴角一弯:“懂声。”

礼、律一试,出题更“俗”——不引《礼记》而以“乡约十条”为问,不问“三纲五常”而问“夜里毁灯、牌下争粥、券上有假,如何断”。有人要引经被吏员请去斩台旁“讼席”:讼席上的老仓吏慢声慢气,把“灯旁断案”的旧例讲给他听。听完,那人脸红如火。

策问一试,堂里忽然热了。题面不长,只有两行:

“长安暴诏东来,禁并券、毁义灯。洛阳‘影灯’自生,商贾欲互济。冀、兖诸侯观望。试拟一策:三月内使‘法不入城亦行于城,人不见旗亦止戈’,并使‘名不得压法、暴不得压礼’。不得多言虚辞,须列物件、程序、次第。”

士子们面面相觑。旧学里擅“辞”的,笔下花开,写出“王道仁义、礼乐教化”,字漂亮、气空灵;有匠气的,开口就是“立闸、立牌、立会”,件件是物,次第却乱;有快手的,先画一道“灯网”,再画一道“券谱”,写着“以灯照券、以券行市”——快则快矣,忽了“名诏”。最靠后的一排,坐着一名青衫士,左脚微跛,鞋帮处系着一条旧布。他姓冉,名桓,正是前番武举里“策问第一”的那位“可为吏”的残士。此刻他执笔不疾不徐,先在纸角写了四个小字:“静、齐、收、知”,再落题首写:“一策:三礼一断。”

他笔下的“物”不多不少,恰恰是并州这几个月里从骨头里长出来的五件:灯、牌、券、印、斩。程序是三条“礼”:第一礼“请名入约”:给诸侯与郡县发三帖——“灯帖、牌帖、券帖”,不问人,只问法;第二礼“请民入礼”:立《民礼十条》,以义灯为“天”、以法牌为“地”、以券印为“信”,三者之间,写清“先后轻重”;第三礼“请商入信”:以盐铁都曹起“互济约”,立“市中小台”,把“识假图”“价平榜”明明白白挂上。

“其断,一‘越线即断’。暴诏若至,先置‘民约册’于灯下,令乡里与商旅在灯下押手印,以‘民约’断‘暴诏’。凡执‘名’压‘约’者,先请其对牌;凡持‘诏’破‘信’者,先请其照灯。名不与约共,名空;诏不与信共,诏裂。”

他又添“辅术七条”,皆是小术,却是“术中有法”:一“灯谱”,刻州灯、郡灯、县灯之位;二“券谱”,录印号与棱花;三“影铃”,铃不响时人行、铃响时人止;四“软渡”,声不惊时渡、惊则撤;五“驿背板”,背板割齿记“互济数”;六“盐泥印”,盐入印泥,灯下见晶辨伪;七“钟漏律”,以钟鼓漏水定市与粥的时辰,令一州同拍一心。

末尾,他把“策”的名写下:“三礼一断策”。又在角注四字——“名礼交承”。意思再直白不过:我们不砸“名”,我们让“名”自己来投“礼”;不压“诏”,让“诏”自己来照“信”。若有人执名破礼、执诏害信,便在牌下断。

陈宫在堂后看,越看越慢,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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