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禽送去,自己出去找活干——他想写点诗文换钱,东鲁的人大多认庄稼、认手艺,没人愿意为“几句破诗”掏钱,他偶尔给人抄抄书信,挣点微薄的工钱。
鲁女从不说他“不务正业”。有次李白抄信回来晚了,看见鲁女给伯禽缝棉袄,手指冻得通红,还在灯下给平阳讲故事。“你别总往外跑,”鲁女抬头看见他,笑着说,“家里有我呢,你要是想写诗,就在家写,我不吵你。”
李白坐在炕边,看着鲁女的侧脸,心里暖烘烘的。许氏是温柔的,懂他的诗,懂他的理想;鲁女是实在的,懂他的难,懂他的苦,懂俩孩子需要人照顾。他忽然觉得,要是能跟鲁女一起过日子,把孩子拉扯大,也挺好。
没过多久,他就跟鲁女提了。鲁女愣了愣,脸有点红,低头绞着衣角:“我是个寡妇,又没读过书,配不上你……”
“啥配不配的,”李白打断她,语气认真,“你对我好,对孩子好,这就够了。以后咱们一起过日子,我写我的诗,你照顾家,把平阳和伯禽养大,好不好?”
鲁女抬头看他,眼里闪着光,点了点头。
没有婚礼,没有彩礼,没告诉街坊邻居,俩人就这么搭伙过起了日子。鲁女把李白的旧棉袍拆了,重新絮了新棉花,又给平阳和伯禽做了新鞋;李白也学着帮鲁女挑水、劈柴,晚上鲁女缝补衣服,他就给她念诗,念他写的“床前明月光”,念他想的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”。
鲁女听不懂那些大道理,却爱听他念诗的调子,有时候还会跟着哼两句,虽然跑调,李白却笑得特别开心——这是他许氏走后,第一次觉得家像个家。
第二年春天,鲁女给李白生了个儿子。孩子出生那天,东鲁下了场小雨,空气里都是泥土的清香。李白抱着襁褓里的小家伙,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,像极了蜀地山间的水晶,就想给孩子取个小名,叫“天然”,大名就叫李颇黎——“颇黎”是当时对水晶的称呼,他希望孩子能像水晶一样,干干净净,光彩夺目。
鲁女躺在炕上,看着李白抱着孩子傻乐,笑着说:“叫啥都行,孩蛋健康就好。”
有了颇黎,家里更热闹了。平阳像个小大人,总帮着鲁女哄弟弟;伯禽也不闹了,常趴在炕边看颇黎;李白每次出门,回来都会给颇黎带块麦芽糖,看着颇黎含着糖笑,他觉得比写出好诗还痛快。
鲁女的身体不太好,生颇黎的时候落下了病根,她还是硬撑着照顾三个孩子。有次李白出去给人抄信,回来晚了,看见鲁女抱着颇黎,坐在灶房的小板凳上睡着了,手里还攥着没缝完的鞋底。李白走过去,轻轻把颇黎抱过来,又给鲁女披了件衣服,心里又酸又疼——他知道,鲁女是累坏了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十三章东鲁烟火里,李白那阵短暂的温暖(第2/2页)
“以后别这么拼了,”李白坐在她身边,轻声说,“钱不够花就少花点,别累着自己。”
鲁女醒了,揉了揉眼睛,笑着说:“没事,孩们要穿新鞋,我得赶紧做。你放心,家里有我呢。”
李白没说话,只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