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sp; “弗洛拉,别让我们远道而来的朋友感到困扰,别忘了你有是男朋友的。”
陆清风正想着怎么回复的时候,一个白人男生走过来,个子比陆清风矮不了多少,黑发,绿色的眼睛,在日耳曼民族中也不多见。
穿着得当,气质良好,一看就是那种家世很好,从小就受到良好教育的孩子。
“我只是从欣赏的角度来看到。”
弗洛拉瘪嘴。
“你知道的,就像那些博物馆中的艺术品。”
这两人之间的对话用的是英语,陆清风勉强能听懂一点。
这男生明显是学生代表中的领队,颇有威望,弗洛拉虽然不情愿,但还是让出了位置,去和其他北大学生交流去了。
白人男孩在陆清风身边坐了下来。
“丹尼斯·霍克,你也可以叫我的华夏名字,李诗白。”
他的中文口语明显好于弗洛拉,在语感和咬字上感觉长期和人用中文交流,陆清风和他握了一下手。
“陆清风,你的中文名字很好听。”
“我也很喜欢,我还知道这个名字来源于那位唐朝的大诗人。”
说着还吟了一首静夜思。
“厉害。”
陆清风竖起大拇指。
“是我父亲告诉我的,他是一位外交官,曾在华夏工作,我很小的时候和他一起在那里生活过。”
那就难怪了,陆清风感觉的没错。
“其实刚刚你从机场出来的时候我就认出你来了。”
李诗白突然道。
陆清风疑惑的看向他。
对方没说话,而是掏出了手机,将油管界面打开给他看,上面正是陆清风在深市的音乐会演奏画面。
陆清风恍然。
因为梵克雅宝找他做代言人的原因,他知道有乐评人在《留声机》给自己写了一篇文章,引起了这边古典音乐界的注意。
小有名声,但毕竟没在这边演出过,本来以为就专业圈子对他有些了解,没想到刚落地就遇到一位对古典音乐感兴趣的。
“你喜欢古典音乐?”
“himan,超酷的好不好。”
说起这个,李诗白很有话题聊。
从希思罗机场到剑桥大学大约一百五十公里,全程要两个多小时,这期间,陆清风一直在和李诗白聊天。
从音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