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共享天赋,疾走抓兔(2 / 3)

右,就能攒齐!

不过这一次,陆长青不会选择再将药草全部卖出去。

或者说,就算是卖,也要分开。

毕竟次次用“运气”“发现未被开垦的草田”做借口,过于牵强。

原身,还有原身父亲陆石头。

在镇子上本来并不出名。

毕竟千口百姓,谁会无缘无故关注一个普通的猎户?

纯粹是陆石头贪了心,

死在了寻常稚童都知道该规避的毒瘴当中。

“太阳落山夜未至,快快归家等天明。”

百十年前,这俗语就一直在传唱了。

正因如此。

原身和陆石头,才在镇子上“出了名”。

现在镇民都知道,陆长青他是个“书呆子”,帮衬不了家里。

还害死了老爹。

这很不利于他后续赚钱!

所以,他打算给自己做一个人设。

要把“废物”这个标签,渐渐从身上摘掉。

甚至应该给自己按上一个“被埋没的打猎天才”。

这样,日后才好把草药等物变现成银两。

思索着,陆长青让长毛驱散了狗群,准备下山回家休息。

忽然,悠闲的长毛忽然“嗷呜”一声,表情变得严肃,鼻子在不断抽动。

“呜——汪!”

【猎物猎物猎物猎物...】

陆长青感受到长毛传递来的情绪后,看向长毛朝着的方向。

“前面有东西?”

“汪。”

【猎物猎物猎物猎物...】

“咱俩能搞定吗?要不要喊人?”

“汪!”

【杀杀杀杀杀杀...】

长毛应了两声,脚步放缓,率先往前凑去。

陆长青疾走天赋的效果在此刻也展现出来,悄然跟在长毛身后。

很快,绕过了几颗大树,陆长青看到了前方长毛说的猎物。

一只兔子,毛发纯黑。

如果不是眼睛,还有尾巴是红色,陆长青还真看不清楚!

艳阳兔!

没吃过猪肉,但见过猪跑。

在看到这兔子的瞬间,记忆当中就浮现出了这兔子的名字。

属于“成了精的野物”。

一身毛皮就价格不菲,哪怕有所损伤,丢到裁缝店,都能换个百十多文。

而血肉,更是值钱!

镇子上有个叫做“鸿运”的武馆,就放出消息广收“成精野物”的血肉。

这艳阳兔,就是其中之一。

武馆多少钱一斤收不清楚,但记忆里,每个去卖的猎户,离开时都是喜笑颜开。

好东西!

陆长青立马提起了兴趣。

且不谈银子。

这种成精了的野物,应该也能收获山海之炁!

这才是关键!

但现在有个问题。

兔子,太难捉!

警觉不说,速度还不慢!

这应该也是长毛为什么不喊诸多野狗来协助的原因。

只怕是狗还没到。

兔子就窜回洞里。

长毛鼻子不断抽动,龇牙咧嘴,但也没立马冲出去。

显然,它同样没把握将这艳阳兔一击必杀。

‘有弓就好了...’

陆长青心头这样想到。

他娘的,王二虎死不足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