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夜子时与正子时不同(1 / 5)

原文:

万育吾曰:昼夜十二时,均分百刻。一时有八大刻,二小刻。大刻总九十六,小刻总二十四。小刻六,准大刻一,故共为百刻也。

译文:

万育吾说:白天和黑夜共十二个时辰,总共分为一百刻。

每个时辰有八个大刻,两个小刻。

大刻总计九十六刻,小刻总计二十四刻。

六个小刻相当于一个大刻,所以总共是一百刻。

注解:

“昼夜十二时”即古代一天的十二个时辰,对应现代二十四小时。

“大刻”“小刻”为古代细分时辰的单位,通过“六小刻准一大刻”的换算,实现“百刻为一日”的计时体系,是传统历法计时的基础。

原文:

上半时之大刻四,始曰初初,次初一,次初二,次初三,最后小刻为初四。下半时之大刻亦四,始曰正初,次正一,次正二,次正三,最后小刻为正四。

译文:

每个时辰的上半时包含四个大刻,开头称为初初,接着是初一、初二、初三,最后一个小刻称为初四。

下半时也包含四个大刻,开头称为正初,接着是正一、正二、正三,最后一个小刻称为正四。

注解:

“上半时”“下半时”为每个时辰(两小时)的细分,各约一小时。

“初初、初一”等为刻的具体名称,用于精准标识时辰内的时间位置,体现传统计时的细致性。

原文:

若子时,则上半时在夜半前,属昨日。下半时在夜半后,属今日。亦犹冬至得十一月中气,一阳来复,为天道之初耳。

译文:

至于子时,它的上半时在半夜之前,属于前一天。

下半时在半夜之后,属于当天。

这就像冬至是十一月的中气,阳气开始复苏,是自然规律的开端。

注解:

“子时跨两日”是核心观点,明确上半时(夜子时)属昨日,下半时(正子时)属今日。

“冬至一阳来复”以节气阴阳转换类比子时的时间属性变化,强调其划分符合自然规律。

原文:

古历每时以二小时为始,乃各继以四大刻。然不若今历之便于筹策也。世谓子午卯酉各九刻,余皆八刻,非是。

译文:

古代历法中每个时辰以两个小时为起始,之后各接续四个大刻。

但这不如现在的历法便于计算。

世人说子午卯酉四个时辰各有九刻,其余时辰各有八刻,这是不对的。

注解:

“古历与今历对比”指出古代计时法的繁琐,肯定当时历法的实用性。

“驳斥旧说”明确否定“子午卯酉九刻”的错误观点,维护“百刻均分十二时”的准确性。

原文:

古越沈义方涂山《星平大成》云:余初不明一夜字,询诸监中友人始知。

译文:

古越沈义方涂山在《星平大成》中说:我起初不明白“夜”字(指夜子时)的含义,向钦天监的友人询问后才知道。

注解:

“监中友人”指钦天监官员,其言论具有历法权威性,为“夜子时”概念提供佐证。

“夜字”特指“夜子时”,暗示其与“正子时”的差异是理解的关键。

原文:

正子者,今日之早,非昨日之晚也。夜子者,今日之夜,非今日之早也。

译文:

正子时,是当天的凌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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