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23章 重拳出击(1 / 1)



  听了林贽的宣判,陈氏族人无不惊恐万状。

  陈弘业两腿一软,瘫倒在地。

  陈敬深却是满脸冷笑,毫无惧意,“想毁我陈氏一族,没那么容易!”

  在大明,地方官要想处决一个人,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。

  州县衙门审理死罪案件,查清事实、取具招供与服辩,追完赃证,拟判斩或绞,将案卷与在押人犯解送府级衙门。

  府级复核无异议后,转呈省级按察司与巡按御史。

  按察司为省级司法主官,巡按御史为中央派驻监察官,共同审录案件。

  两部门核验‘无枉抑’后,依律议拟罪名,形成‘审录招由’,连卷上报布政司。

  最后再由布政司转呈刑部。

  经过刑部详议、大理寺驳正、都察院参核这套程序之后,将案件事实、拟罪依据、三法司意见写成奏本,奏请皇帝最终裁决。

  斩或绞监候案件,还需经朝审,也就是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会审,然后将结果再报皇帝定夺。

  死罪临决前,还需三次覆奏,确认无冤情后,皇帝御批处决。

  接着还需由刑科给事中出具驾帖,作为执行死刑的法定凭证。

  驾帖加盖御宝与刑科印信,发至刑部,再转地方执行机关,凭帖提囚处决。

  这么一套程序下来,短则半年,长则需要数年。

  并且这么多的环节,以陈家的财力和人脉,打通其中某一个环节,就足以保住族人的性命。

  这也是陈敬深对林贽的宣判毫无惧意的原因。

  林贽接着说道:“经按察司、巡按御史核验无枉抑后,呈刑部覆核……”

  “不必如此繁琐。”

  云逍忽然出声,打断林贽的话,“特事特办,立即执行裁决,后面的程序补上便是!”

  林贽一怔,“国师,这……还望国师三思!”

  知府黄士俊、县令丁良淳都是神色大变。

  陈敬深厉声道:“你即便是国师,也不能罔顾纲纪,擅杀百姓!”

  “《大明律》上写的清清楚楚,故入人罪、故杀、不待覆奏辄处决者,死罪!”

  “你们陈氏族人,眼里只有族规,没有王法,你现在却想起王法,岂不可笑?”云逍一声嗤笑。

  身后的良喜站出来,大声说道:“国师持尚方剑,尚代行授钺,可便宜行事。皇权特许,先斩后奏!”

  大明的先斩后奏,并非常态,只是皇权特许的临时便宜行事。

  也只有在军事授权、紧急平叛、特旨(尚方剑、诏狱专权)、律许紧急防卫,这四种法定或特许场景下可行,且事后必须补奏,违者以‘擅杀’追责。

  云逍有特旨和尚方剑,自然是可以行使先斩后奏之权。

  不过事后依然要拟‘处决缘由状’,附案卷、招供、证人,逐级上报刑部与崇祯。

  陈敬深瞬时像是抽走了魂魄,颤颤巍巍地跪在地上:“一切罪责皆在老朽,恳请国师开恩,老朽愿意代族人赴死!”

  接着他咬咬牙,“另,陈家愿交出历年所占之全部沙田,献家产十万两白银,用以抚恤死伤者家眷,及造福桑梓!”

温馨提示:亲爱的读者,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,请勿依赖搜索访问,建议你收藏【乐阅读】 www.boatoy.com。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小说!
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