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41章 皇权不下乡?这不就下了!(1 / 1)



  “……若有豪强恃强占夺民田、殴伤良民者,依《大诰》‘严惩光棍’条款,杖一百,流三千里;情节甚者,枭首示众!”

  那老生员捧着《大诰》,摇头晃脑地宣讲着。

  朱元璋当了皇帝之后,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全民普法运动。

  《大诰》,就是老朱专门给百姓写的普法教科书。

  其目的,就是‘使民知法、不敢犯法’,以峻法维护国家秩序。

  与《大诰》不同,《大明律》是官方正式法典,条文严谨、专业,面向的是官吏。

  而《大诰》,则是案例 峻令 宣讲材料,语言通俗,案例具体,专门面向百姓制定的。

  实际执行中,《大诰》的优先级更高,部分罪名量刑比《大明律》重数倍。

  老朱还用行政命令,强制推广《大诰》,确保家喻户晓、人人背诵。

  要求天下百姓,每户都要购置《大诰》,张贴于厅堂,供家人学习。

  那时候百姓家中要是没有《大诰》,恭喜你,你会被视为‘顽民’,喜提杖刑一百。

  并且每里(110户)设宣讲员,每月初一、十五召集百姓,宣读《大诰》案例与条文。

  官府要定期巡查,抽查百姓背诵情况,背不出,那么就乖乖受罚。

  百姓犯案,只要不是谋反、大逆等重罪,要是能背诵《大诰》条文,可减罪一等。

  要是家中有《大诰》,并且还能讲解,可再减一等。

  组织百姓集体学习《大诰》,或者是能向官府完整讲解《大诰》的百姓,可免除3年徭役。

  张家玉叹道:“粤地宗族横行,就是因为百姓只知族规、不知国法,如今官府天天宣讲,就是要让百姓懂法、用法自保。”

  云逍点了点头。

  官府严厉打击地方宗族豪强,《大诰》无疑是绝佳的法律利器。

  并且《大诰》中的很多条文,十分适用于解决民与民之间,以及民与官吏、豪绅之间的矛盾冲突。

  比如《大诰》中有专门‘严惩光棍’的条款,地痞无赖撒泼、抢夺、诬告,一律杖一百,情节严重者枭首。

  遏制宗族械斗,这一条就很是适用。

  知道械斗要承担的法律后果,宗族、百姓事先都要掂量掂量。

  另外还有‘邻里互告’条款。

  发现邻居为盗、隐匿田产、逃避徭役,必须举报,不举报者连坐。

  有一些条款,百姓则是可以借此来保护自身权益。

  比如‘禁止官员扰民’这一条。

  官员下乡勒索财物、强占民女,百姓可直接反抗并告官,官员治罪,百姓无罪。

  朱慈烺问道:“那宣讲《大诰》的生员,又是何人?”

  张家玉解释道:“那是乡约局的约正!”

  重构县乡、里甲治安管理体系,是打击宗族豪强的重要措施之一。

  巡抚衙门对张家玉的建议进一步予以完善,取缔宗族保良局,制定了《乡约》,成立了乡约局。

  每村或数村设一局,首领为约正,副手为约副。

  约正,由官府委派流官,主要是候补官员,或者是可靠的生员来担任,因此被称作是‘官约正’。

  他们主要负责宣讲政令、司法初审、监督社仓。

  而约副则是由本村各甲公推产生,被称作是‘民约副’,协助处理事务。

  乡约局依据官府颁布的《乡约》进行日常治理,直接向县衙负责。

  约正,代表官府权威。

  约副,则是代表乡土人情。

  官府此举,就像是把一根朝廷的钢钉,牢牢楔入到了乡土治理的最核心。从体制上,彻底打破了宗族、乡绅,对乡村事务的垄断裁判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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